2025-11-06

分手后,共有房产成了包袱

来源:海西晨报 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 思法)恋爱时携手买下的商品房曾是他们满心期待的“小窝”,可分手后,这套房子却成了他们“甩不掉的包袱”……日前,思明区法院通报了这样一起执行案件。最终,法院通过一份建议书解决了昔日情侣和金融机构之间的大难题。 小尧与小蕾在恋爱期间共同购买商品房一套,登记为两人共同所有,并共同向银行办理抵押按揭。二人分手后,小尧起诉小蕾偿还购房款、按揭款等50余万元。法院判决支持了小尧的主张。 另一边,银行对小尧和小蕾提起金融借款合同诉讼,要求二人共同偿还借款。原来房子的按揭一直是小尧按月支付,但分手后小尧就不再继续偿还按揭款了。 此时,小尧已与他人结婚,他不仅要找小蕾追讨50余万元的购房款、按揭款,还得面对银行催债,这种状况始终影响他的家庭生活。因此,小尧向思明区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态度坚决地要求拍卖房子。然而,小蕾除了这套共有的房产份额,再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后来,执行法官了解到,小尧并非一定要卖房,而是因为在新婚家庭里,这套共有房产像根“刺”,不拔不踏实。据此,法官提出“共有份额换债务”的履行方案。经协商,小尧同意了。但此时房产上的抵押登记成为阻碍,因为方案提出小蕾放弃共有份额,意味着要求银行放弃对小蕾追偿,并放弃小蕾共有份额的抵押债权,银行表示“没有先例”。 不过,转机很快来了。银行起诉小尧和小蕾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正在思明区法院审判庭审理。法官立刻启动审执协调机制,执行局与金融审判团队召开跨部门专业法官会议,创新提出“带押过户+贷款重组”的双重解决方案。为打消金融机构对调解方案的疑虑,确保方案落地,法院向抵押银行发出调解建议函,详细说明案件情况及和解方案的优势,建议银行配合办理带押过户和贷款合同变更手续,将银行内部审批壁垒转化为协作契机。 最终,“三赢”局面出现了:小尧新婚生活不再受旧债干扰;小蕾不用再背债务,也摆脱了房产纠纷的拖累;银行顺利保住债权,没让贷款变成“坏账”。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维他瓷砖转自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47937776957458982&wfr=spider&for=pc

回上页